福建泉州泉港的林女士和王先生
于2019年登记结婚
但婚后王先生以各种理由
拒绝与林女士同房
最后林女士到法院起诉离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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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回顾
林女士与王先生于2016年相识,双方从2018年9月开始谈恋爱。2019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。婚后,王先生一直以“身体不适”“农村迷信”“不想生小孩”等理由拒绝与林女士同房。
2019年4月,林女士到泉港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与王先生离婚。林女士认为,王先生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在婚前未如实告知。为了达到与其结婚的目的,他在婚前采取隐瞒、欺骗等方式侵犯她的合法权益,且双方婚前认识时间较短,缺乏深入了解,感情基础薄弱,已无和好可能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在释明法律关系的基础上,双方自愿离婚,并在返还彩礼等事项上达成一致。